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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启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的通告
来源: | 作者:佚名 | 发布时间: 2024-01-18 | 729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关于启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的通告

穗工商综〔2013285

 

   根据《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》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,本市将于201391日起,启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本市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试点地区: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(含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、广州保税区、广州出口加工区)、广州南沙新区、广州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、中新广州知识城、广州国际生物岛和天河中央商务区(珠江新城区域)。本市其他地区暂不实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,仍执行现行的工商登记制度。

二、在上述试点地区申请设立、变更、注销商事主体,按照《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(试行)》规定,办理相关手续。

申请人可登录广州红盾信息网(http://www.gzaic.gov.cn)查询下载《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、《广州市商事登记保留前置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》、《广州市商事主体许可经营事项目录》、《广州市商事主体登记申请和年度报告文书规范》,以及办理商事登记的流程、办事指南等有关材料。

三、申办上述试点地区商事登记业务,可按附表指引到属地工商部门办理。也可登录广州红盾信息网,选择网上办理登记业务。

四、有关上述试点地区91日后新设立的商事主体登记、许可审批等信息,可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(http://cri.gz.gov.cn)查阅。

 

附件:工商部门办理商事登记一览表

 

 

 

           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

              2013823

 

 

 

 附件

工商部门办理商事登记一览表

 

单位

名称

地址

办理业务范围

咨询

电话

1

市工商局

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

   1.住所在试点地区的邮政、电信、电力企业,财务公司、期货公司、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企业、连锁经营企业、特殊部门保留企业、留学回国人员办企业、市属国有企业及分支机构、集团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、分支机构。

   2.认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内资企业。

   3.住所在试点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,但不包括南沙分局、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、增城分局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。

3892059938920084

2

萝岗工商

分局

萝岗区香雪三路3号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A区。

   1.住所在萝岗(含国际生物岛)的企业,但不包括市局登记的上述第1类企业。

   2.住所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,以及认缴注册资本低于600万美元的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。

82113059

3

增城工商

分局

增城市荔城街

夏街大道48

   1.住所在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企业,但不包括市局登记的上述第1类企业。

   2.住所在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,以及认缴注册资本低于600万美元的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。

82748632

4

南沙工商

分局

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南沙行政中心E座二楼38-42号窗

   1.住所在南沙的企业,但不包括市局登记的上述第1类企业。

   2.住所在广州南沙新区的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,以及认缴注册资本低于600万美元的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。

39914115

84986241

5

天河工商分局(专门办理商事登记注册大厅)

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

汇豪大厦首层

   住所在天河中央商务区(珠江新城区域)的内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,但不包括市局登记的上述第1类企业。

38858801

 

 备注:申请个体工商户商事登记的,到属地工商所办理。